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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婚姻外遇调查取证:子女遗产继承权分配比例是什么

2024-12-31 185 收藏 返回列表
子女遗产继承权分配比例是什么

一、子女遗产继承权分配比例是什么

关于子女继承遗产的比例分配

关于遗产继承中子女分配比例的规定包括如下三点内容:

1.对于那些在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同时也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应当适当给予其更多的遗产份额;

2.对于那些曾经为被继承人尽过主要扶养义务,或是与其共同度过生活时光的继承人,同样可以享有更多的遗产份额;

3.若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并同意无差异平均分配遗产,那么亦可遵循此原则进行遗产分配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条

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
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

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

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
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
二、子女遗产继承份额分配比例有何规定

子女在遗产继承中份额分配比例通常如下:一般情况下,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例如,若父母去世,有多个子女,若某子女长期照顾父母且生活困难,其可适当多得遗产份额;而某子女从未尽到扶养义务,可能就会少分或不分遗产。

三、子女赡养义务与遗产继承相关吗

子女赡养义务与遗产继承相关。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,若子女对父母未尽赡养义务,在分配遗产时,可能会少分或不分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

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但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,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,该继承人仍可分得遗产。所以,子女应积极履行赡养义务,以保障自身在遗产继承中的合法权益。

遗产继承中子女分配比例的规定有三点: 1.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得更多份额; 2.曾为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得更多份额; 3.若继承人达成协议同意无差异平均分配,则按此原则分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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